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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6000万采购大单!只采购国产设备!“两法合一”!仪器器械采购规则大变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器械之家、国家财政部  |  发表于: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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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二为一,国家财政部最新回应,进一步利好所有中小企业!


政策支持下,国产替代的趋势将不可逆。


6000万医疗设备采购大单,只要国产!


近日,据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了解,《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2 年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正如火如荼的展开。8个招标项目合计6000万预算,卫健委明确只采购国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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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公告了解,该项目共分为8个包,共计预算达6000万元,采购产品数量为524种,包括:多排螺旋CT、DR、彩超、B超、透析机、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等。

包1:720万元、包2:878万、包3:765万、包4:312万、包5:511万、包6:946万、包7:588万、包8:1280万。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全部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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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为提高医疗设备国产化水平,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国产自主品牌创新研发,各地采购文件中亦相继提出限制进口采购、鼓励采购国产设备的要求,相关政策也成为了所有本土企业奋力追赶努力超越的“定海神针”。

如今,除了低端设备领域,一些中高端设备领域,国产与进口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甚至开始反超。因此,本次卫健委采购的医疗设备中不乏一些中高端医疗设备,依旧坚持采购国产。
从三甲到基层,利好不断!

事实上,除了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近年来各省市卫健委集中采购医疗设备项目上,越来越倾向采购国产。

近期,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52亿元设备采购大单明确只接受国产投标,迈瑞、东软、联影、理邦等优秀国产设备中标。

河南省叶县卫健委1600万设备采购大单中,同样明确只要国产,拒绝进口产品,东软、普爱、安健科技、科曼、中旗、迪瑞中标。

除了卫健委的偏爱,国内不少顶级大三甲也开始增加国产医疗设备配置。

今年以来,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四川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国内顶级大三甲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也开始向国产设备倾斜。

得益于各大政策,医疗设备国产化进程不断加速,除了中低端设备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像东软医疗、联影医疗等为代表的国产企业正逐步参与高端医学影像设备市场竞争。

崛起的时代!国产品牌开始反超进口

以CT为例,据相关数据了解,2022年上半年全国CT总销量约3200台,以东软医疗、联影为代表的国产品牌占比就超过了50%。

市场数据的背后,反映出国产CT全面崛起,产品向中高端覆盖。目前东软医疗、联影、明峰均有256排以上超高端CT上市,是国内医学影像领域 CT 产品线较为齐备的企业,此外安科、万东也在CT领域有所布局。

国产设备在硬件平台与进口品牌工力悉敌的同时,还兼具临床应用和业务流程本土化的优势,因此越来越受到市场的肯定。

有分析表示,近年来无论是MRI、CT、DSA、PET/CT等高端产品,还是中低端的基础医疗设备,国产品牌的认可度大幅提高,已呈现出“创新能力从弱到强,重大产品从无到有,关键技术从低端到高端,应用环境从不佳到好转”的格局。
国家财政部发文,医疗器械采购规则有变!

前段时间,国家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出细化要求,但由于标准未统一,大多数中小械企并未享受到政策优待。

而“两法合一”之后,结合采购情况明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及享受的采购份额200万以下全部留给中小企业,对整个医疗器械行业来说,其采购规则也必将跟着发生重大变动,进一步利好所有国产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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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国家财政部在发布的《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4号建议的答复》(财库函〔2022〕8号)中指出,目前我国公共采购领域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并立,两法适用范围交叉重叠,具体规则不尽一致,管理体制各成一套,让广大市场主体无所适从。


下一步,财政部将围绕两法协调统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一个领域一套规则。


同时,对于目前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判定争议较多的问题,财政部也表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咨询专业机构,按照国民经济分类、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财政部还对推进GPA谈判、加强社保纳税等数据信息共享、健全集采机构竞争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答复。


以下为答复全文——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4号建议的答复

财库函〔2022〕8号


吴素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两法协调统一


诚如您所言,目前我国公共采购领域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并立,两法适用范围交叉重叠,具体规则不尽一致,管理体制各成一套,虽然两法实施条例为两法衔接作了大量努力,但两法“叠床架屋”的矛盾并未根本解决,让广大市场主体无所适从,增加了交易成本和市场障碍,直接影响对营商环境的体验和评价。两法并立还不利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难以在工程采购中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协定,这也要求我们按照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进一步提高国内政府采购制度的完整性和可预见性。


推进两法合一,对内有利于形成统一高效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对外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性经济新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财政部将围绕两法协调统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一个领域一套规则,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关于推进GPA谈判工作


目前,财政部正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加入GPA谈判。2019年10月向世贸组织提交中国加入GPA第7份出价,大幅扩大承诺的开放范围;2020年5月向世贸组织提交《中国政府采购国情报告》(2020年更新版);2021年6月,向世贸组织提交对欧盟、澳大利亚关于中国第7份出价和政府采购国情报告三份问题清单的答复,同步推进出价谈判和法律调整谈判,充分展现了我国扩大开放的形象,表明了我国加入GPA的诚意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积极与GPA参加方开展谈判,并做好国内相关准备工作。


三、关于加强社保、纳税等数据信息共享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主要举措: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第一至四批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提供了企业参保信息查询等18个服务接口,支持相关部门按需申请调用、开展数据共享核验。2022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有关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北京、重庆等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放了全国社保数据服务接口,进一步扩大了数据共享范围。试点城市财政部门可按程序申请使用,及时核查参与政府采购的全国供应商的社保信息。二是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相关企业信息推送工作,截至2022年4月份,共向各级政府部门推送企业基础信息8400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709万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95万条。三是税务总局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20余个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下一步,财政部将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的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强化共享责任,注重应用成效,保障数据安全,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同时,积极支持北京等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探索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的落实举措,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提高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


四、关于完善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明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判定标准和判定主体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咨询专业机构,按照国民经济分类、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方便供应商按照所属行业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保障采购活动顺利开展。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指导中央部门和地方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扩大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合同份额。


五、关于健全集采机构竞争机制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近年来,财政部印发指导意见,在全国逐步规范并统一集中采购目录,按照采购需求一致性、应用普遍性、政策功能性等原则确定集中采购范围,同时指导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地区积极推进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深入研究集中采购机构竞争的激励和考核机制,打破集中采购机构业务范围主要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的格局。下一步,财政部将根据试点情况,推动集中采购机构在全国范围有序竞争,不断提升采购目录内项目的专业化采购能力,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国库司 010-68552386


财政部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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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器械之家、国家财政部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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